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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色狼”猥亵妇女又诈骗钱财被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4-06-10 16:23:42
本网讯(夏娴 潘梦清) 2014年6月4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强制猥亵妇女、诈骗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许天赐拘役五个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天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许天赐,化名“许磊”。2012年8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许天赐在九江市某医院住院部大厅搭乘电梯时,强行将正在该院值班的电梯工即被害人蒋某拉进电梯,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许天赐在电梯内不顾被害人蒋某反抗,强行搂抱、亲吻被害人。 2013年12月31日晚21时许,被告人许天赐伙同周明(在逃)以可以帮被害人陈某某在本市浔阳区三马路附近搞到一套拆迁还的房子为由,在本市开发区九龙街皇冠茶楼骗取被害人陈某某人民币1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许天赐的家属已退还被害人陈某某人民币1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天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许天赐犯有数罪,依法应当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许天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许天赐的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赃款,视为被告人的退赔行为,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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