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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不悔改入户盗窃4美元当场被抓入狱
发布时间:2014-06-09 15:13:14
本网讯(高峰) 一刑释人员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盗窃旧业,终为4美元钱再次失去自由,走进高墙。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作出判决, 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30岁的被告人赵高雄,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4月14日刑满释放。2013年12月8日18时许,其进入镇雄县乌峰镇龙井路166号的住户家中,在卧室内盗得四张面额为一美元的纸币,被户主现场抓获。案发后,四张面额为一美元的纸币已发还被盗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高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赵高雄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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