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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幼儿园因质量拒付尾款 法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6-09 10:32:30
本网讯(柴姣) 近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法庭成功调解了2起因修建幼儿园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张明尚、夏开雨同格宜镇翠华幼儿园负责人刘华帮约定,两人分别承建该幼儿园的主体建筑和装修装饰,工程于2012年8月完工。后二人找到刘华帮结账时,刘华帮承诺在当年年底付10000元,剩余款项于2013年9月份前付清,可谁知,在付了10000元后,刘华帮却一直不肯将尾款付清,并以诸多借口推诿。无奈,张明尚和夏开雨于2014年4月起诉到格宜法庭。 案件受理以后,法庭找到该幼儿园负责人刘华帮,刘华帮反映:该幼儿园建好以后,没过多久就出现教室、厨房等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刘华帮与张、夏两人协商修葺、重整事宜,而张、夏两人却以付清尾款为条件才肯修葺,不得已,双方僵持至今。 了解案情以后,法官从法、情、理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刘华帮将幼儿园墙体需修葺部分折价后付27600元给张明尚,付22700元给夏开雨。 至此,两个案子得以调解方式结案。法官提醒:诚信乃立业之本。幼儿园的工程质量关乎儿童成长安全,切不可等闲视之。良心工程才是质量过关的好工程,无论做哪行,都要有“业界良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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