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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到的锦旗
作者:晏耀如   发布时间:2014-06-09 11:07:47


    2011年的时候,我还在壶瓶山法庭工作,10月的一天早上,刚一上班,政工室马晓光主任通知我,外面有人送来了锦旗,要我和朱辉平庭长去接一下。“到底是哪个案子的当事人送来锦旗?”,我心中充满了疑问,搜肠刮肚的把最近办结的案子思量了一遍,还是猜不到是谁。

    走到法院大门口,等候在此的三位农民朋友一见到我们,立刻露出笑容。我也马上认出了他们,他们是壶瓶山法庭正在办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你们的案子不是还没有结果吗,怎么就把锦旗送来了?”我疑惑不解。“案子的结果现在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不管法官怎么判决,我们都没得话说,我们敬服和感激的主要是法官迎风冒雨、实地勘验的办案精神”。原来我们一次普通的现场勘验行为,竟得到了老百姓这么高的评价,说实话,我真没有想到他们会以送锦旗这种方式来表达感谢。

    我从他们粗糙的手中接过这面写有“细心勘验察真相,迎风踏泥福百姓”的大红锦旗,望着他们感激的目光,往事那一幕又一次在心头回放。

    2011年9月的时候,壶瓶山法庭受理了原告彭某诉被告申某、王某、康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原告彭某持有1984年由石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自留山使用权证》,其上载有自留山的四界及面积,彭某认为三被告目前所经营的茶园在其林权证所界定的范围之内,因而构成侵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而三被告则认为争议地块属于村集体公山,那里之前是荒山,1992年南镇政府组织全镇劳力打破村组界限开挖集体茶园,他们按照镇、村安排才开挖荒山,培管茶园。1995年南北镇政府作出决定,将茶园按照“谁培管、谁受益、谁有使用权”的原则发包到农户,承包期限为50年。据此,三被告取得了现有茶园的承包经营权,因此三被告认为其取得承包经营权是合法的,不构成对于原告的侵权。

    因该案在当地属于有较大影响的案子,院里比较重视,组成由副院长刘尚平、审委会专职委员田恢雄、壶瓶山法庭庭长朱辉平参加的合议庭,我负责庭审记录。该案第一次按期开庭后,合议庭认为要查明案情,必须进行现场勘验,弄清争议地块的位置、方向以及地理名称。10月的一天,我们专程前往进行现场勘验。

     原、被告均系石门县南北镇人,南北镇位于石门县西北边陲,平均海拔在1200米以上,是一个“清明不断雪,谷雨不断霜”的高寒山区,并且天气变化无常,刚才还艳阳高照,攸忽便大雨倾盆。那天早上,我们从壶瓶山法庭出发的时候,天气干爽,气温适宜,但我们还是带好了御寒的外套。原、被告所争议的茶园在一座山上,山路狭窄曲折,乱石嶙峋,我们本是乘车前往,但车辆行进一段路程之后再也难以前行,于是我们只得下车步行。在车上的时候,我们虽觉寒冷,但几个人挤在一起尚觉能够承受,下车之后才发现,天气的严寒已经超出了我们的估计,所带的普通外套根本难以御寒,当地老百姓几乎都穿着棉衣,裹得严严实实。

    这里是茶山,放眼全是低矮的茶树,山风无树木遮挡,扑面而来,寒意直往衣里钻,让人直打哆嗦。尤其可怕的是,才一会儿的功夫,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飘洒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山上顿时大雾弥漫,能见度不到10米。见此情景,随行的老百姓劝我们:“今天太冷了,你们穿这点衣服根本不行,加上下雨了,不好搞事,还是回去算哒,下次天气好的时候再来吧”。“不行,今天既然来了,再大的困难也要把现场勘验搞完”,刘尚平副院长斩钉截铁的说。

    于是我们在村民家里借了几把伞,一头扎进了大山中。步行个把小时,终于到了勘验地,我们先后调查了十几位村民,弄清了原、被告双方发生纠纷的历史原因和经过,也弄清了争议地块及毗连地块的地理名称,接下来就是现场勘验了,我们在双方当事人的带领下,窜遍了几个山头,弄清了争议地块的位置关系,现场绘制了争议地块位置图。我们一行人冒雨踏着茶园里的泥泞,用皮尺丈量争议地块的面积,鞋子很快进了水,衣、裤也很快被雨水淋湿,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但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还是寒冷,气温本来就很低,再加上全身湿透,山风似刀,吹得皮肤生疼……

    由于这个案子系历史原因造成,时间跨度大,背景比较复杂,使得现场勘验的工作量特别大。当天我们忙碌了一天,并没有完成勘验及取证任务。晚上我们住在南北镇的小旅社,条件非常简陋,没有空调,我们湿透的衣裤和鞋子没办法晾干,第二天只得又穿着潮湿的衣物继续工作。那几天一直阴雨连绵,我们的现场勘验和取证工作一连持续了3天,一连三天我们就在这么极端的环境里进行着现场勘验,衣裤从来就没有干过,由于长时间被雨水浸泡,我所穿的皮鞋已经严重变形,里面的鞋垫几乎变成了一团烂泥,踩着滑溜溜的极为难受。

    亲眼目睹了我们艰苦的工作,围观的很多村民都被感动了,他们纷纷对原、被告双方说:“就这么几块破地,还让法院这么多人来搞勘察,有必要吗?你看他们都冻成什么样子,真不晓得你们是怎么想的?”但刘尚平副院长解释道:“对于法院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必须把案件事实搞清楚。”三天后,我们收获了一摞厚厚的现场勘验和调查材料,带着对于案件事实的清晰认识,踏上了归途。

    勘验结束8天后,该案的三名被告专程赶到150公里开外的石门法院,向我们赠送了这面大红锦旗。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查明事实只是职责所在,现场勘验只是案情所需,但就是我们这样一次简单的现场勘验行动,却得到了他们如此高的认同,山区百姓的朴实和善良,不能不让我们感怀和温暖。

    这件事现在已经过去很久了,这起案件也早已尘埃落定,得到了客观公正的判决。但3位农民朋友赠送的那面红红的锦旗,却成为了我法官生涯的温暖记忆,办案法官刘尚平、田恢雄、朱辉平那种不畏劳苦,脚踏实地的办案精神也将为我长久的铭记和学习。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法院)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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