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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温宿县法院推行首问责任制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06-06 13:26:13


    本网讯(何清洁)  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和实施“首问责任制”新规,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以往群众来法院办事,经常听到“办案法官不在,你明天再来”、“今天我们组织学习,不办公,你改天在来吧”这样的回答。群众觉得“人难找”、“事难办”。为此,该院日前制定、实施“首问责任制”,规定要求对来人、来电、来信,到立案庭办事、咨询或者投诉、举报时,第一位接待、接听电话、或者拆阅信件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确因责任人不在无法处理的,要登记来访人姓名、电话、来访事由,责任人到岗后要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来访群众,反馈处理情况。

  该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征询当事人意见,经常换位思考,在小节上下功夫,以群众满意度为考量工作实效的重要风向标,努力把践行群众路线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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