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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女友出轨用刀划伤其右脸赔钱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6-04 09:49:55


    本网讯(兰靖阳)  一男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异性来往,一怒之用刀向女友脸上划去,造成重伤。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13年5月15日下午,杨举成怀疑女友与其他男性交往,两人在出租屋发生争执。随后,杨举成用凳子殴打女友,女友想跑,杨举成便从房间内的桌子上拿起一把跳刀将其右脸划伤。经鉴定,已构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追提起公诉。

    案发后,杨举成赔偿女友医疗费5600元。但女友依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包括精神抚慰费50000元、后续美容费80000元等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153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举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中其女友所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对其主张的医疗费、后期治疗美容费等经济损失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实际开支予以计算,多出部分不予支持。对其主张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因无证据证实,酌情认定为1000元。最终,法院判被告人向受害人赔偿16429.82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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