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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丈夫经常翻看其聊天记录起诉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4-06-03 15:21:01
本网讯(肖云) 5月30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因丈夫翻看聊天记录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彭玲与被告刘根涛于2010年经同学介绍认识,认识后不久便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12年生育一男孩。 结婚后,彭玲发现丈夫对自己没有起码的信任,经常翻看自己的聊天记录,经多次提醒仍无悔改,故于2014年4月19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一般,后因夫妻间缺乏信任而产生矛盾,只要双方加强互信,夫妻感情还是有和好的可能。且原告未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原告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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