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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释后又潜入照相馆盗窃钱财“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4-05-27 13:47:41


    本网讯(梁波)  刑满释放人员万小鸣才从监狱出来五个月,又重操旧业,盗窃一照相馆价值24000余元的财物。2014年5月23日,新疆阿瓦提县法院判处被告人万小鸣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11月7日19时,万小鸣路过阿瓦提县东风照相馆时,发现东风照相馆二楼窗户上缺一块玻璃,产生盗窃念头。8日凌晨4时许,万小鸣从居住的蓝洁宾馆223房间窗户翻到阳台上,顺阳台从窗户翻进东风照相馆内,盗窃9部相机、一部DV机、12枚镀金纪念币、盗窃物品共价值20990元。上午8点半,万小鸣带上盗窃的财物前往阿克苏销赃,当场被民警抓获。

    另查,万小鸣于2008年9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6月12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万小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0990元,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万小鸣系入室窃取型盗窃,其犯罪行为的法意侵害程度要远大于单纯性窃取,且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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