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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电线致“连环事故” 少年受伤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4-04-25 16:08:01
本网讯(罗立军 陈春生) 一起缘自“连环出错”的交通事故,“车祸”少年通过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2013年8月3日,对年仅16岁的连城朋口学生小项来说是一个灰色的日子。当日下午四时许,吴某驾驶一辆大型卧铺客车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途经连城县朋口镇文坊村地段时,客车前部上侧与某铁通公司工程队正在架设中的一条南北走向的电线发生碰刮拉扯。此时,适逢小项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经此处,被掉下的电线刮倒,紧随其后同向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某避让不及,二轮摩托车直愣愣地向小项撞了过去…… 事故发生后,小项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至出院共花费21000元医疗费,构成十级伤残。小项父母先后多次索赔无果,遂向骑摩托车李某、吴某及客车公司、铁通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某、吴某及客车公司和铁通公司共同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计56000元。 诉讼过程中,在责任承担上,三方互相推责,不愿按事故责任认定比例赔偿,法院在两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铁通公司在架设电线过程中未能有效采取防范措施,致使电线与行驶的客车发生碰撞,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付小项33600元;吴某所在客车公司与李某对意外发生事件未能采取有效的应变措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各承担20%的责任,各赔付小项11200元。 2014年4月8日上午,小项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沉寂多日灿烂的微笑终于在少年的脸上重新绽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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