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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法院:“功夫”到家“难”自解
作者:刘勇 周盖雄   发布时间:2014-04-22 14:00:32


    “法院在执行工作上下了苦功夫、细功夫、硬功夫,在人民群众当中留下了好口碑。”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刘定军到邵阳中院视察时,对湖南省邵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保障社会民生,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予以高度评价。

  2013年,邵阳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118件,执结4750件,执行到位金额4.2亿元,执行和解案件3608件,执行和解率达76%,其中邵阳中院执结248件,执行到位金额1.8亿元。

  下苦功夫,清理“老案”

  “苍天无情,法官有情。盼了十四年,今天终于盼到了。”当蒋某从法官手中接过迟到十三年的执行款时,长满老茧的手微微颤抖,感激的泪水尽情倾泻而出。

  蒋某等人是一起交通肇事罪的受害人,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21人受伤。新邵法院在依法追究侵害人孙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赔偿各受害人赔偿损失近18万元。

  自知责任重大的孙某在事故发生后第一间转移了财产并与妻子办理了“假离婚”手续,随着孙某的入狱,法院执行工作更是举步维艰,尽管法院穷尽了执行手段,但蒋某等四位受害人的大部分赔偿款仍无法执行到位。

  数年后,孙某刑满释放,为执行工作带来了一丝曙光,但孙某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都扑了个空。

  “司法裁判不能打白条,必须下苦功夫,敢啃硬骨头,拿下这个陈年老案。”新邵法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村委联系,以及上门找村民打听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孙某家人的动态,同时该院还16次派人到广西、福建等地进行调查走访,持续查询、追踪孙某动向。

  在此期间,针对蒋某等四人家庭经济拮据的特殊情况,该院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为四位受害人申办了低保,减免了他们的案件执行费,并从法院经费中先行垫付9000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013年10月,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渠道终于了解到孙某以妻子的名义在广西购买了房产,立即赶赴广西开展调查取证,经过一周的连续奋战,在查实该房产确属孙某个人财产后,依法进行了查封,在法律的威慑下,孙某终于把约18万元执行款全部缴纳到位。

  十四年积案,十四年坚持。这是邵阳两级法院下大力气,下苦功夫执行“老案”的一个缩影。

  在这场清积活动中,绥宁法院干警行程11000多公里,足迹遍布全县70多个行政村,远赴重庆、广东等地,查封房屋3套,扣押车辆2辆,司法拘留3人,执结各类案件120多件,执结标的600多万元;邵阳县法院执结204件,执行申请标的629万元,到位标的613万元;城步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24件,执结标的额达910万元;邵东法院对102名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集中兑付执行案款803.87万元。

  下硬功夫,降服“老赖”

    “司法裁判难执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法院和法官拉不下面子,对付‘老赖’手段不多,力度不强。”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南飞一针见血地指出。

    为强化执行威慑,邵阳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采取在媒体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迫使“老赖”就范。

  2011年10月,刘某在肖某等人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并致残。经法院终审判决,肖某依法应当赔偿给刘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肖某为逃避执行义务,把家中值钱的东西出卖后,又把银行存款转移,然后举家外出逃避法律义务。

  “一定要维护好老百姓的利益,绝不能老赖的伎俩得逞。”为迫使肖某履行司法裁判义务,执行法院组织了专案组,一年来他们7次赴江苏、浙江等地调查肖某行踪,查询财产线索,2012年中秋节,执行干警在肖某父母家中发现其行踪,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迫于法律威严,肖某与刘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但肖某并未真正打算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释放后,再次玩起了失踪,执行法院经慎重研究和调查,认为肖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依法应移送公安局机关侦查,予以严厉打击。

  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2013年底,肖某的行踪露出水面,两家办案干警立即赶赴江苏,克服重重困难掌握了肖某行踪,并在一建筑工地将肖某成功抓获归案。

   “不执行法院判决还真会有牢狱之灾,以后再也不犯傻了。”面对冰冷的手铐,肖某后悔不已。

  去年以来,邵阳两级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义务的84名“老赖”进行了制裁,一批未及时履行司法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曝了光,一批“钉子案”、“难缠案”,迎刃而解,有力地净化了执行工作环境,维护了老百姓合法权益。

  下细功夫,化解“怨气”

  在执行工作中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邵阳法院人不懈的追求。

    “执行一起案件就要化解一起矛盾,让双方当事人不仅理要顺,而且气也要顺。”尹南飞如是说。

     72岁刘姥姥中年丧偶,儿子腿脚残废,再婚丈夫刘大爷与继子关系紧张,夫妻俩遂到法院离婚,并依法分割了共同财产,刘大爷补偿刘姥姥35000元,一套房屋归刘大爷所有。

  判决生效后,刘姥姥因顾及残疾儿子的生活一直不愿意腾房,刘大爷也没给付补偿款。2013年初,刘大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表示只要他们母子搬出后立即支付补偿费。执行过程中,刘姥姥提出补偿费偏低,不肯腾房,现场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面对刘姥姥的“反悔”,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的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深入细致做工作了解刘姥姥思想动态,充分考虑她家庭的特殊困难,帮助她解除后顾之忧。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说服刘姥姥亲属为其母子腾出了一套价廉物美的房子,同时,执行人员又积极做好刘大爷及其子女的工作,经过二十几次的反复协调和协调,刘姥姥终于答应腾房,而刘大爷则自愿出资帮助刘姥姥母子装修好房子,并承担搬家费。

    为确保装修好的房子让刘姥姥满意,执行人员一直往返于工地监督施工,并及时向刘姥姥通报施工情况,房屋装修完毕后,刘姥姥母子愉快地搬进了新居。

    在事后回访中,干警们得知刘姥姥搬家后没几天就生病住进了医院,大家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了刘姥姥,帮助刘姥姥树立了在新家安居乐业的信心。“法官真是贴心人啊,我这个老太婆子让你们费心了。”刘姥姥拉着干警的手,热泪横流。

    让看似不能和解的案件得以执行和解,让看似水火不容的“仇家”变“亲家”。刘某与曾某因相邻纠纷打得头破血流,执行法官在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后,双方不仅愉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而且最终成为了儿女亲家。执行法官高超的调解艺术和司法为民的情怀在当地一时被传为美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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