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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冒充政府公务员骗钱财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4-04-22 10:18:01
本网讯(杨勇军 但崇军) 为谋取非法利益,成都市郫县一“90后”男子冒充政府公务员诈骗他人钱财。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吴福华有期徒刑二年;追缴其违法所得48000元,退还被害人。 1990年出生的被告人吴福华系郫县友爱镇人。2013年11月,吴福华通过“微信”认识了荣县人胡涂娟,向胡涂娟谎称自己未婚,曾是郫县公安局警察,现在是荣县政法委公务员,并利用伪造的假警察证、假工作证骗取胡涂娟信任,在胡涂娟同意与其耍朋友后,先后编造自己在郫县公安局工作时因故被调查需找关系、出车祸等谎言,向胡涂娟借款13000元,向胡涂娟的婶婶吴淑仙借款10000元。2013年12月3日,吴福华又向吴淑仙编造荣县某地有政府投资项目,投资20000元每天可分红50元的谎言,并用自己私刻的政府公章和伪造的投资合同,与吴淑仙签订了虚假的投资合同,先后从吴淑仙处骗得现金25000元。 吴福华的骗局被识破后,2013年12月12日,公安民警在荣县旭阳镇“千盛百货”门外将其抓获。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福华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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