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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开辟解决赡养纠纷“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04-22 11:26:33
本网讯(戴龙 王志平) 4月16日,四川省华蓥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申请人,她叫刘玉田,家住离市区100多公里的溪口镇平桥村,1930年2月生,已有84岁高龄,老人拄着拐仗,一瘸一拐的来到执行局,诉说她的不幸和困难。 刘婆婆说:“我有三个儿子,一个在家里,两个在外边打工,都不养我,我现在是吃没得吃,住没得住,今天我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执行法官王志虎一边耐心的听着刘婆婆的诉求,一边申请安排车辆,前往刘婆婆住所地调解执行。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王法官找到当地村委书纪,村社社长,并让刘婆婆的儿子,两位儿媳来到村委会组织调解。刘婆婆与儿子,儿媳一见面就闹得很不愉快。刘婆婆说:“我的崽、媳的不孝呀,也从不给她赡养费……”而儿子、儿媳辩称:“我们已给了我娘很多钱,是她记心不好,老糊涂了。”刘婆婆听后,举起手中拐仗就要打儿子、儿媳……为了缓和气氛,王法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开始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给儿子、儿媳讲亲情、讲道理、讲法律,村委会负责安抚好刘婆婆激动的情绪。经过做工作,双方同意一起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问题。考虑到刘婆婆年岁已高,有时神志不清,法院决定会同村委会一起解决这起赡养纠纷:授权村社社长作为该案的监护人,刘婆婆的三个儿子定期将赡养费交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上,由村社社长领取案款及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分配给刘婆婆,刘婆婆生病治疗费用由三位儿子平均分担,在生病住院期间由留守在家的小儿子和两位儿媳轮流照顾,两位儿媳敦促自己的丈夫每年至少看望母亲一次。 到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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