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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人逃逸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4-04-21 15:27:45


    本网讯(张凯)  黔西县一男子凌晨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县城中心将骑电瓶车的漆某撞伤后弃车逃逸,肇事四日后,该男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建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12月9日凌晨一时左右,被告人李建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朋友徐某、郑某从县城林东医院往花鸟市场方向逆向行驶,当行驶至盛客隆超市门口时,与对向驶来的受害人漆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漆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同车的郑某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在120急救人员未到达时,被告人李建弃车逃逸,受害人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次事故经贵州省黔西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李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12月13日,被告人李建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李建的家属赔偿了受害人漆某家属186000元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建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李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加之李建的家属主动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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