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犯罪“专业户”打人损物寻衅滋事再度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21 09:58:41


    本网讯(祖玉梅 陈国平)  酒后耍粗打人损物,无理要求遭拒怀恨戳车,犯罪“专业户”唐锋再次走上不归路。近日,江西省袁州区人民法院对唐锋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唐锋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

    被告人唐锋1997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2009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3年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一、2013年3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唐锋酒后无故拦下被害人彭博驾驶的赣C06781好东风货车,并从驾驶室爬上车对被害人彭博进行殴打。被告人弟弟唐莽见状也爬上车对被害人彭博进行殴打,被害人彭博下车逃离后,被告人唐锋从路边摩托车修理店拿剪刀将该东风货车的六只轮胎戳烂,又用铁锤将该车的挡风玻璃、前后灯及反光镜砸烂。经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损失费为10850元。二、2013年8月26日晚,被告人唐锋到袁州区竹亭镇新街刘新华开的网吧上网,要求通宵上网遭拒后心怀怨恨,于是买来小刀将刘新华停放在网吧门口的奥迪Q5轿车右后轮戳烂。经经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损失费为157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锋任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唐锋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适当增加刑罚量。被告人唐锋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综上,根据被告人唐锋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