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长垣法院倾情“三留守”人员弘扬司法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4-04-17 10:09:08
本网讯(夏廷堂) 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很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特别需要社会关注、关爱的群体。河南省长垣县作为国家劳务输出基地,也是留守人口大县。为此,河南省长垣县法院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和尊重。 结合省高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该院要求干警在运用好法律手段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官大走访”等活动,认真了解“三留守”人员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帮扶,为三留人员送去了法院的关爱和温暖。 为三留守”人员设立绿色通道。对正在审理中的以及新受理的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统计,建立案件台账,并限期结案。同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对经济特别困难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对涉及“三留守”人员尤其是留守老人的赡养、留守儿童的抚养教育等民事纠纷案件,在采取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运用人民调解、社会法官调解、妇女共青团组织调解等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好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要严厉打击危害“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特别是性侵留守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遗弃、虐待年幼、年长、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妇女、儿童、老人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做到依法快审重判,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坚持依法打击和优先保护相结合。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依法给予照顾。 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执行案。执行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投入执行,力争使“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长垣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 延伸审判“触角”,为三留守人员排忧解难。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长垣法院在积极搞好案件审判的同时,为三留守人员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制定司法援助守则,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制定定期回访制度,记录三留守人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和对法官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