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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09 15:30:08


    本网讯  4月8日上午,河南省荥阳市广武乡孙寨村的街道上走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郑州中院院长于东辉等同志的陪同下,来看望该村的两户“三留守”人员。

    9点20分,张立勇来到该村留守老人马秀玲的家里。马老太太今年68岁, 患有脑梗塞等多种疾病,儿子因病去世,儿媳在外打工,孙女读小学六年级,孙子读小学一年级,由于缺乏劳动力,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张立勇院长向老太太赠送了慰问金、一台收音机,一部颈椎按摩器,并现场向老人演示使用方法。

    随后,张立勇一行又来到留守妇女靳景霞的家中。靳景霞的丈夫在洛阳打工,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女儿刚满2岁。35岁的靳景霞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一方面要操持家务、打理农田,另一方面还有照料年近七旬的公公、婆婆,日子过得很辛苦。张立勇院长送来了慰问金、粮油等生活用品,并鼓励靳景霞要照顾好老人、孩子。

    10点,张立勇来到孙寨村委大院,这里正在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庭审活动通过微博和网络进行同步直播。记者看到,庭审中被告人没有配戴械具、也没有穿囚服。张立勇找了个位子坐下,静静地旁听庭审。

    2012年12月,本案被告人秦晓娜伙同王秀香、高莲娜、韩智康等人,先后在荥阳市和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以发现留守妇女家中有血光之灾,可以为其消灾为由,分别诈骗被害人52287元和11400元及部分金银首饰。经审理,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郑州两级法院自2月26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是全省法院持续开展的农民工保护活动的深化和延续,是全市法院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以网格为载体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

    这次专项活动,郑州两级法院建立了涉三留守人员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积极完善对三留守人员的司法救助与诉讼引导。同时,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郑州两级法院推行“五个一”工作措施,建立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工作包村制度,畅通工作沟通渠道。完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了三留守人员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内部联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郑州两级法院主动加强与辖区妇联、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有效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开展联合维权,初步形成维权合力。

    11点30分,郑州中院关于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新闻发布会在荥阳法院十二楼会议室举行。发布会由郑州中院宣教处处长郭晓堃主持,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首先介绍了郑州两级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郭晓堃处长发布了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三起典型案例。

    上午活动期间,郑州中院邀请的驻郑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全程感受了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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