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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欠代理费告上法庭 法官巧解罢纠纷
发布时间:2014-04-09 16:57:38


    本网讯(甘茹兰)  律师本是专业帮人打官司,可有人却在官司打赢后拒付律师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也就不得不为自己打官司了。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在办案法官做了相关工作后,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2011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莲花县支行(第三人)聘请原告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洪全代理其与江西省高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高升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律师费共计4万元。后本案被告莲花县赣星实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垫付偿还债务协议》,约定由被告为高升公司垫付所欠本金、利息、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本案第三人聘请律师的费用4万元。

    后被告除了垫付高升公司贷款本金外,其余皆未履行。原告多次向被告、第三人去函要求尽快支付4万元律师费,但都遭拒绝,遂起诉。

    办案法官接到案子后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对本案事实均无异议,双方法律关系明确,原告对于其主张也提供了确实充分的证据。另外,办案法官还了解到,被告与高升公司还存有其他经济纠纷,这是迟迟未付诉讼费的原因所在。办案法官在做通被告方工作后,被告方主动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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