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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捡破烂“捡”走光缆接头盒赔款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4-03 09:52:05


    本网讯(王忠燕)  就为了贪图那个“破烂”能卖个几块钱,捡破烂的老人将联通公司在使用中的光缆接头盒盗走。4月2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余海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3年9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余海根在武宁县某市场对面的工地上捡废弃物时,发现某联通公司的人字井中安装着一个连接着光缆线的24芯光缆接头盒,被告人余海根使用随身携带的钢锯锯断光缆线,将光缆接头盒盗走。经估价,被告人余海根的行为造成某联通公司财物损失人民币6590元。案发后,被告人余海根已赔偿某联通公司人民币718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海根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海根案发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对被告人余海根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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