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老赖”投标遇尴尬 跑到法院来“自首”
发布时间:2014-04-01 11:50:26


    本网讯(傅一波 成钊 黄永胜)  “法院利用网络曝光功能让‘老赖’自投罗网,真好!领到了这笔钱我可以备春耕啦。”2014年3月31日,申请执行人许德胜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领到了执行款,别提多高兴了。

    “老赖”为啥自投罗网?原来这里面是有故事的。这个“老赖”就是江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今年3月中旬,该公司到杭州参与一个建筑工程招标时,结果被通知其丧失投标资格。该公司法人代表龚某懵了,一追问,原来是因被查到有“案底”在身,被公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履行法院裁判上了“黑名单”,做生意都难了!温某赶紧回赣州,这个“黑名单”挂不得。

    “喂,是成法官吗?我们是要来把许德胜的钱付了。……你一定要快点回来呀。我明天一早再过来找你。”3月27日,龚某急急跳地来到了章贡区人民法院找执行法官。当时,执行该案件的成法官正好去瑞金出差了。

    第二天一早,龚某就来到了成法官办公室。“成法官,我现在就付钱了,麻烦你快点帮我把这‘黑名单’下了,生意都没法做了,要命过呀。”

    成法官说:“人家许德胜给你做工时受的伤,你们确实存在过错,法院判你们承担30%的责任才区区3万多块钱都不肯出,多次找你们就讲没钱,还玩失踪。我们只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将你们公司统一录入到最高院那个名单库里。”

    “是,是,我们这次亏大了。教训深刻!”龚某应道。

    据了解,2009年9月,许德胜在被告承包的南康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装工程工地施工时,由于施工地面土质松动,地面置放的准玻璃幕墙倒下,砸伤了原告的左腿,造成损失120207.29元。2012年1月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江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谢某彬各承担30%责任。两被告不服上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谢某彬在终审判决后立即履行了义务。江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则推托不付,公司三个股东经常“玩失踪”。

    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有8名“老赖”因不履行法院裁判被登录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导致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遭遇尴尬,然后主动到章贡区人民法院履行裁判义务,引起了社会关注,赢得了群众一片“喝彩”。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