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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母亲安埋费纠纷持刀重伤妻子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17 10:50:44
本网讯(邵鑫) 因母亲过世的精神压力和家庭经济的压力,丈夫陈富竟然一时冲动致妻子王某重伤,虽然后悔万分却不能改变已发生的事,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代价。1月21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3年9月期间,陈富与妻子王某因被告人的母亲过世,夫妻二人为安埋问题这一导火索发生纠纷,妻子王某认为婆婆在世时对大伯家十分照顾,完全不管自己家的生活加上本身的经济困难,觉得安埋费就应由大伯家多分担,但陈富认为同是儿子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于是夫妻二人常常因此争吵,王某就动不动以离婚来威胁陈富。 一天,两人又为此事发生矛盾,王某就口头宣称要外出打工并再也不回家和陈富过日子了,陈富在受到刺激后使用一把三角尖刀在自家厕所里将妻子王某左上腹杀伤,并致使被害人王某四肢部不同程度受到损伤。后在被害人反抗和其小儿子的规劝下,被告人陈富没有再继续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属于重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管制刀具致人重伤的损害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本案的发生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而引起,被害人在该案中也存在一定过错,且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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