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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站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记湖南省永州市中院大庙口法庭庭长吴丽红 作者:刘姣丽 周建明 发布时间:2014-03-20 11:03:07
在舜皇山脚下的大庙口法庭,有着一位善良公正,执法如山;刚柔相济,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庭长。她在基层法庭的3年时间里,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64件,执行案件 66 件,执行标的达150 余万元,所办案件均案结事了,无一涉诉上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优秀法官”、“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法官就是你的娘家人 “真诚地感谢你呀,我们的好法官!”这是2013年的小年夜,冬日的傍晚已到处是鞭炮声声,领到血汗钱的13位农民工脸上满是感激,不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示对吴法官的感谢。而我们的吴法官平淡地笑笑:“没什么,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法院就是老百姓的娘家,法官就是你们的娘家人。” 被告黄某等5人合伙承包经营东安县某采石场,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停业,共欠付原告田某等13人劳务工资十余万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等人于2012年12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工资。诉讼过程中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但执行中,5被告互相推卸责任,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吴丽红同志多次到被告家里与当事人家属做思想工作,并逐步摸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经多方联系与查找,终于在过小年这天查找到其中二位被执行人的去向,并迅速带领工作人员出击,将两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决定执行拘留。迫于形势,两位当事人立即缴纳了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民工工资。小年夜,吴丽红同志又带领法庭的同志守候在其他几位被执行人家里,经努力终于收到了另两位被执行人交纳的贰万多元执行款。另一位被执行人拒不交纳执行款被法院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至此,马年到来之前,该劳务合同纠纷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13位申请执行人高高兴兴领到了迟到的工资。 办法总比困难多 一天,一名忧心忡忡的妇人走进法庭,一见面就跪在了吴丽红法官的面前,说:“你们法庭要为我做主,至今两年了,他一分钱都没拿!现在儿子的开支越来越大,我也养不活他了!”原来,这是原告蔡某诉被告赵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被告赵某随即外出务工,还更换了联系方式,原告随母亲在浙江艰难度日。孩子一天天长大,生活学习费用不断上涨,孩子母亲逐渐力不从心,特地赶回家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丽红找上门去,被执行人却不知去向。经多方查找,均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庭里的其他同志都退却了:“该案恐怕得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然而,吴丽红并没有放弃。回到法庭,她找出两年前的公务笔记本,找到了被执行人兄弟当年留下的联系方式,经多次电话联系,并说到女方抚养孩子的不易和困难,同时告知抚养费、赡养费是关系民生的案件,属于法院重点执行对象,必须无条件地保证执行,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打动了被执行人的哥哥,他与其弟取得了联系,并立即垫付了8000元的抚养费,同时承诺以后会做工作让其弟及时支付抚养费,再不让法官为难。看到妇人的笑脸,吴丽红的疲惫一扫而空,她说:“看,办法总比困难多吧。” 身为女性,她沉稳刚毅,巾帼不让须眉,她且行且歌,用忠诚和智慧,默默坚守在基层法庭。她深知处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沿,必须以忠诚之心站好岗,从穿上法袍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始终站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一个好法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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