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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县法院: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法官情怀
发布时间:2014-03-14 09:53:54
本网讯(周军 骆卫锦) “感谢您法官公平正义的审理和高效高质量的调解,减少了我们外地人打官司遥远路途来回奔波,感谢您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您是走群众路线的人民好法官……”3月13日,一封承载着受害人黄祥谊无限钦佩、感激之情的感谢信从福建顺昌寄到了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信中这样说道。 原来,这是该院民事庭法官方弋荣办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黄祥谊的儿子黄亮所寄,感谢方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劝解、不厌其烦的解答,不偏不倚的办理,让当事人及其子女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2012年10月,黄祥谊经朋友介绍受雇于弋阳县绿缘公司开车。该公司安排黄祥谊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跑运输。2013年5月25日,黄祥谊驾驶车辆从福建省明溪县水泥厂装运水泥半成品到达建阳市海螺水泥厂,在卸货过程中,不慎被车上倒下来的熟料烫伤,后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住院102天,花去医疗费120746.15元。经司法鉴定,黄祥谊的伤情为八级伤残一项,十级伤残一项。公司为黄祥谊垫付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无奈之下,黄祥谊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弋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58098元。 “当时家里的亲戚都劝我,一个外地人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告状,会不会花了车费,又没有任何作用呢?”老人在将公司告上法院的同时也怀惴着一些担心。但法院法官的公正审理很快就打消了积压在黄祥谊心中的顾虑。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当事人黄祥谊的困境,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开庭审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在法官的努力下,黄祥谊从一开始的疑虑、不信任,到最后豁然开朗,对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疑问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由于当事人黄祥谊系外地人,来回奔波多有不便,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开庭当天双方即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司赔偿黄祥谊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1万元。当天,黄祥谊就从公司手中拿到了5万元赔偿款,余款公司同意在2014年4月5日付清。 当黄祥谊拿到赔偿款的瞬间,脸上的皱纹一下就舒展开了,露出久违的笑容,如一抹阳光洒入心里,那么真实、自然。之后是连声的感谢,还有紧握着布满褶皱老茧但热乎乎的双手。法官方弋荣很是感慨:“老百姓的心里跟明镜似的,本来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他们却记在了心里,可不能让他们觉得这是恩情,等到哪一天他们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那样我们的工作才真正地做到了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群众的一封感谢信,法官的一颗为民心。感谢信的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体现的是法官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诠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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