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同胞兄妹为补偿款反目 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4-03-14 14:47:33


    本网讯(董正远 前进)  “哥哥,都是我不好,不应该争这笔补偿款。”“妹妹,这几年幸亏有你在家操劳,补偿款应该有你一份。”3月13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上演温情一幕,对不久前还扬言断绝亲情的兄妹俩,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手紧握在一起,互相推让着曾争得不可开交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朱国军与朱国英是同胞兄妹,家住在开发区某村。哥哥朱国军因常年在外务工,无力耕种农田,便在2005年将村里由自己承包的3亩地交由妹妹朱国英耕种,收入归朱国英支配。2013年10月,因开发区开发征地,该宗土地被征用,开发区将青苗费和补偿款共62400元交到妹妹朱国英手中。哥哥朱国军闻讯, 马上从外地赶回村里,要求妹妹朱国英将补偿款交给自己。朱国英却认为多年来一直耕种该块土地,青苗费和土地补偿款理应归自己所有。因双方均不肯让步,矛盾越来越激化,从最初言词相加变成推搡争执,双方均扬言要断绝兄妹关系,亲属及村组干部多方出面调解无效。

    哥哥朱国军一怒之下,到法庭起诉妹妹朱国英。开发区法庭受理案件后,马上意识到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矛盾,并且涉及亲属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以调解作为最佳解决方式。

    该庭法官及时前往某村,现场查看双方讼争地块,走访调查马家亲属及村组干部,认真了解整起纠纷的来龙去脉。为了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法庭决定在村里现场调解,并邀请朱家亲属和村干部参加。哥哥朱国军到场后坚称土地是村里承包给自己的,因此所有补偿款理应归自己所有。妹妹朱国英也不肯让步,声称这块地多年来都是自己在实际耕种,现在征用了,朱国军却来争补偿费,太不讲道理。

    法官认真倾听了兄妹俩的意见,没有急于判断谁是谁非,而是缓和气氛拉起了家常。从兄妹俩的家庭经济情况到双方的孩子,聊起哥哥朱国军在外打工的艰辛,妹妹在家务农的不易,以及给二个家庭的照顾。朱家兄妹的情绪慢慢地平静下来,陷入了沉思。

    “兄妹如手足,亲情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听了法官的耐心开导,朱家兄妹有些感动。朱国英不再坚持自己应得全部补偿款,而是主动向哥哥朱国军认错,表示要将补偿款退给朱国军。哥哥也被妹妹的诚意打动,认为妹妹也应分得一部分补偿款。

    没想到事情竟然发生了变化,朱家亲属和村干部觉得意外和欣喜。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应当由土地承包经营权者享有”,看到兄妹俩都有诚意,法庭提出了调解意见,“但考虑到朱国英实际耕种这块土地,青苗补偿费可以由她获得。”朱家兄妹愉快地接受了调解意见,青苗补偿费3900元归妹妹朱国英所有,土地补偿费58500元返还给哥哥朱国军。兄妹俩人坐到同一条板凳上,相视而笑。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