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钟宜华 李艳云)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养和司法公信力,日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该院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全院当前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作风转变年”活动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要求全院干警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重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问题;二是要切实解决办案效率不高,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要切实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扯皮,违反诉讼程序和裁判文书错误等问题;四是要切实解决不遵守开庭规程和司法礼仪、庭审纪律松散、着装不整齐、言行不文明等司法礼仪不规范问题;五是要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接受吃请送礼,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插手过问他人承办案件,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不廉洁问题。
本次活动将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为查摆问题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要求“作风转变年”活动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工作,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做到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改作风、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