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胜敏 杨耀星) 为进一步转变法院机关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养和司法公信力,日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该院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当前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重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二是要切实解决办案效率不高,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三是要切实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扯皮,违反诉讼程序和裁判文书错误等问题,强化考核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增强工作责任心;四是要切实解决不遵守开庭规程和司法礼仪、庭审纪律松散、着装不整齐、言行不文明等司法礼仪不规范问题,增强司法文明意识,五是要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接受吃请送礼,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插手过问他人承办案件,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不廉洁问题,从严惩治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