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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解放区法院搭建老年人诉讼“便利桥”
发布时间:2014-03-20 14:35:04


    本网讯(和贵平 李婧)  为方便老年当事人诉讼,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采取“五优先五主动”措施,全力搭好老年人诉讼“便利桥”,受到辖区老年人的赞誉。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涉老案5起,均以调解结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先接待预登记,主动入户调解沟通。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该院立案庭导诉员优先接待,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对需要诉前调解的涉老纠纷案,该院立案庭实行预登记制度,并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诉前调解法官主动深入老年当事人家中,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沟通,力争让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涉老纠纷案在诉前就得到化解,最大限度地减轻老人诉累。

    优先上门立案排期,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对三日内调解不成的涉老纠纷案,该院立案庭法官根据预登记地址,优先带卷上门立案,优先排期,主动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做好庭前心理疏导工作,减轻老年当事人打官司的焦虑心理,使其安心做好诉讼准备。

    优先研究案情,主动上门巡回审判。对于移送过的涉老纠纷案,该院法官在接手后优先与合议庭成员仔细研究案情,认真做好调解、审理预案后,主动上门巡回审判,入户边审边调。调解有难度的,就主动邀请村委会干部或居委会调解员、当事人亲友参与调解,对涉老案尽量以调解结案;真正调解不成的,则就地审理,当场判决。

    设立专人优先执行,主动上门返还执行款。对于申请执行的涉老案,该院在执行局设立专人接收,并选派执行能力强的干警优先执行,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执结;同时,对执行到的涉老案执行款,执行干警则主动上门,及时返款执行款,让老年当事人在家中就能领到执行款。

    优先跟踪回访,主动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于已审结的涉老案,该院法官优先跟踪回访,详细了解后续履行情况;对于回访中发现的履行困难问题,该院法官则主动介入,及时督促提醒当事人履行义务,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履行到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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