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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游戏机赌博输钱索财不成砸“场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4-03-19 10:37:39
本网讯(叶方恺) 沉迷游戏机赌博,输掉钱财向游戏室老板索要赌资,遭拒绝后纠集他人持钢管刀具砸毁赌博机、门窗,男子为自己鲁莽行为付出代价。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朱明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2日上午,被告人朱明在永修县军山陈某的游戏机店利用该店的捕鱼机(赌博机)赌博输钱后,要求该店工作人员继续为其上分赌博,遭拒绝后离开。当日16时许,被告人朱明伙同他人来到该游戏机店,朱明用携带的铁棍将该游戏机店的铁门上的挂锁及铝合金玻璃门砸掉,后冲进店里,将店内的三台捕鱼机及两台小型赌博机砸坏。经鉴定,被损财物价值人民币14120元。 2012年8月20日14时许,被告人朱明来到永修县恒丰牛头山汽车站旁邓某游戏室,以之前在该店赌博时丢了一部手机为由要求邓某赔偿,遭到拒绝后,便用携带的砍刀和鱼叉将邓某游戏室内的一台“打鱼机”显示屏及铝合金玻璃门砸毁。经鉴定,被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330元。 2012年11月16日,被告人朱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人朱明已赔偿邓某损失5330元,赔偿陈某损失14120元,取得二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明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朱明归案后认罪、悔罪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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