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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法官上门审理留守老人欠款案
发布时间:2014-03-14 11:40:15


巡回审判庭

    本网讯(张东亮 席静)  3月12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羊角寨村,一间简陋的民房外,国徽闪耀,灵宝法院“阳店法庭巡回审判庭”正在开庭,在庭长李建立的主持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序进行。

    现年62岁的何某,1989年12月6日借给被告齐某1800元,被告齐某给原告打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约定利息为月息4分,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时隔25年,原告何某持该借条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齐某偿还借款1800元及利息。被告齐某是一名70岁的留守老人,儿女外出打工,春节前因意外事故双腿骨折,行动不便。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阳店法庭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原则,向原告说明情况后,决定在被告齐某的家中开庭。条件虽简陋,但庭审却毫不含糊,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程序规范有序。庭审中,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审判长及时进行引导,调解,尽管各自主张有理,但对法院一丝不苟、司法便民的工作作风十分满意。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紧紧握住审判长的手表示感谢:“辛苦你们了,你们这么忙还要你们亲自到我村来处理问题。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都相信李法官会公正办案!”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偏远山区、老、弱、病、残、五保户等情形的当事人,一律实行巡回审理,对涉及宅基地、山林、相邻关系、邻里纠纷等纠纷案件,实行进村入户现场调解,把审判法庭搬到社区、村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迄今为止,已巡回审理案件20余件,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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