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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住院分娩后“胎膜残留”起诉获赔六千多
发布时间:2014-03-05 09:19:15
本网讯(董正远 前进)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法院立案受理一起妇女权利受到侵害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该案在民一庭妇女维权岗法官的主持下于当天调解结案,竭力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2013年10月,原告吴某到被告大丰市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出院后因阴道流血不止,11月5日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并先后二次住院进行治疗,该院诊断为“胎膜残留”,吴霞因此支出医药费5218元。 今年2月,吴某以大丰市某镇卫生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大丰市某镇卫生院赔偿原告吴某医药费5218元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该院考虑到该案涉及到妇女权益,有一定的特殊性。决定由民一庭妇女维权岗的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大丰市某镇卫生院赔偿吴某医疗费5218元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共计6718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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