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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不断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发布时间:2014-01-21 09:44:07


    本网讯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指导法院系统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肯定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明确提出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方针、原则、目标和要求。讲话总揽全局,深刻精辟,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和坚定决心,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问题导向,对县以下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十分深刻,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机关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道路。讲话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现了浓厚的爱民情怀,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群众思想的光辉。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各级法院要及时传达学习、深刻理解领会讲话内容,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加深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系统总结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到突出位置,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在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有效实现了“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下一步,要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要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有期限、作风建设无止境,进一步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顽疾和深层次问题。要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成果、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会议强调,要有效强化法院系统的对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要在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系统指导职责。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县以下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提高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地方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任务,对“改什么、怎么改”做到心中有数。要以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为抓手,推动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探索源头治腐的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会议要求,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工作。要一手抓中央精神的学习领会,一手抓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在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中深化活动,在开展活动中破解工作难题,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景汉朝、黄尔梅,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以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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