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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扎实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2-19 15:27:36


    本网讯(吴新民)  2月14日上午,新疆伊犁州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启动事项。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传达了州党委第七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暨自治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学习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方案、督导组组建方案、四大班子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整风肃纪专项整顿方案等重要文件。结合该院工作实践研究讨论了伊犁州法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等重点事项,同时讨论制定了2014年州直法院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方案。

    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上来;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审执工作结合起来,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始终,与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其它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法院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结合起来。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要注重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学习重点,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听取意见建议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结合调查研究,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听取意见,防止函来函往;查找问题要紧紧围绕“四风”进行对照检查,真正触及灵魂深处,力戒形式主义和闯关思想,切实找准问题的症结;整改工作要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活动成效取信于民;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要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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