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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法院三项措施快速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26 10:06:52
本网讯(郭疆卫) 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原告阿达力当庭拿到了8000余元案款。这看似顺利的调解过程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法官的不懈努力。 2011年至2013年,木垒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年平均增长率16%的速度递增。今年1至2月,该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5%。针对这种实际,木垒法院快速出招应对,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适时引导,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立案时,通过询问借款人及到相关部门查询,及时掌握欠款人的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和财产线索,以便于快速送达文书,迅速对财产采取保全,及时开庭审理。在程序的适用上,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今年1至2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5.23%。 深挖案情,快速理清法律关系。在审理借贷案件时,严格把握焦点和关键,诸如借款用途、借款时间、约定利息及担保方式等,在深挖细掘中了解案件的隐蔽点,发现案件事实,以此快速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妥善化解纠纷奠定基础。同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对所涉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高额揽息情形等进行严格排查梳理,发现因赌博、犯罪等原因产生非法借贷及违法高利放贷等情形时坚决不予保护。 注重调解,促进纠纷快速解决。民间借贷关系普遍存在着“法律关系简单但所涉利益群体繁杂”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始终坚持“案结事了,和谐司法”理念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在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辨析法理、释明法律,尽可能调解结案。今年1至2月,全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率达89.19%,高出全院案件平均调解率2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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