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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做工手指被割断 法官耐心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4-02-24 11:31:18


    本网讯(李高程)  田林县八渡乡那囊村的农民工黄某到曾强开办的位于田林县的木材加工厂做工,工作中被锯片割断了左手的两个手指头。虽然经过治疗,但最终还是给原告留下了残疾。经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之后黄某多次找曾强要求赔偿,但曾强以黄某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程序为由拒绝赔偿。黄某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劳动部门也多次召集双方协商,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无果。

    2013年12月23日,黄某到田林法院起曾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曾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484元。

    田林法院受理后也试图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4年2月20日,办案法官李春宁和黄琪明得知被告曾强因病在医院打针便到医院看望被告曾强,对其倾心慰问。曾强被法官的行为感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调解,但是其坚持在该案中是由于原告存在重大过错,严重违反工作程序造成的,因而对原告请求的数额认为太高。

    办案人员见势有利于调解后,便通知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2月24日上午到法院调解。经过办案法官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被告曾强一次性赔偿原告黄某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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