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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ATM机汇款“失”万元 法院调解获归还
发布时间:2014-02-19 15:00:46


    本网讯(李江丽)  2月19日早上刚上班,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就进来了十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吵个不停,立案庭法官李生瑞让各当事人安静下来了解情况。

    原来,一个名叫李明的初中生拿着从亲戚那借的10000元钱,在叶城县解放路旁的ATM机上给正在乌鲁木齐生病住院的父亲汇款,由于疏忽大意,李明把钱放入ATM机后没有按“确认”键就离开了。之后,到此ATM机取款的阿布都拉·阿里木按系统提示正常程序操作时,从ATM机中吐出10000元钱,阿布都拉·阿里木以为是上天眷顾,于是高兴地拿着钱回家了。

    事后,李明及家人发现情况不对,就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通过调监控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把两个案发当事人叫来,让阿布都拉·阿里木返还李明10000元钱,但阿布都拉·阿里木要求到法院通过正规程序解决此事。

    立案法官李生瑞做通双方工作,让阿布都拉·阿里木把钱给李明,李明给阿布都拉·阿里木出具一份收据。拿着失而复得的一万元钱,李明感激不尽,自愿拿出500元钱给阿布都拉·阿里木以示谢意。

    至此,在叶城县公安局和叶城县人民法院的合力办案下,这想由ATM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在数小时内便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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