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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相猜疑起纠纷 丈夫两次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4-02-24 09:05:07
本网讯(李军) 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和信任是维持夫妻关系的基础。而夫妻双方互相猜疑,注定这样的婚姻维持不长久。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锦江法庭对一起离婚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准予原告付长发与被告付春花离婚,儿子归原告付长发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原告付长发与被告付春花经同学介绍不久登记结婚。2002年生育一男孩子。2006年,双方感情开始淡薄,并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因双方在不同单位上班,且双方都因工作性质要和异性交往,导致双方互相产生猜疑,并常因此事而打架相骂。 2012年5月,原告付长发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就一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付长发与被告付春花经同学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了小孩。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共同生活的时间也比较长。后因夫妻双方互相猜疑,双方产生纠纷,影响了夫妻感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并未真诚沟通,长期未在一起共同生活,也没有联系,依法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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