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瑶) 2月18日,申请人郭静拿到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送来的10000元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对执行法官连连感谢:“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好法官,没想到穷尽所有执行措施都要不到那个穷鬼一分钱,感谢你们帮我申请司法救助,终于有钱做手术了!”
2013年1月9日,申请人郭静在回家途中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郭静受伤后先后到石城县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花去大量医药费,这已经远远超过了被执行人陈彦所能承受的经济范围,索性就一走了之,一年多以来一直杳无音讯,使得郭静的二次手术费一直无法筹集。执行法官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后,为帮助其渡过难关,当即优先执行,在确认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经申请人申请,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0000元司法救助金如数拿到申请人郭静手中。
这是该院办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中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从2013年12月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该院着力加强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增加财政对执行救助基金的核算,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的困难申请人,争取给予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后,已经先后执结4起涉民生案件,使司法救助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