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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矛盾丈夫两次诉离证据不足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4-02-08 15:42:40
本网讯(苏悠悠 莫芳黉) 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因为家庭琐事致感情出现问题,丈夫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不准原告韦小林与被告韦红离婚。 原、被告于1996年2月相识,同年5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1997年3月2日生育一子,2003年4月30日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3年1月8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3年3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2013年11月1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被告离婚。 被告辩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结婚多年,育有两孩子,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虽然是第二次起诉与被告离婚,但双方结婚已有十多年,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原告曾提起过一次离婚,但已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在原、被告双方虽然感情出现一些问题,但只要双方化解矛盾,多沟通多交流,彼此多关心对方,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希望。原、被告均有责任维系持家庭的完整,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生活和成长环境。现原告无法充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原告的诉求不予支持。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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