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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法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打造“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4-02-08 15:22:36
本网讯(吴辉)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司法监督,今年以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着力构建“四项机制”,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打造“阳光司法”。截至目前,该院已在网上“晒”出130份裁判文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建立裁判文书上网领导责任机制。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来抓。该院成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相关事宜,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远平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工作内容,建立裁判文书上网目标管理机制。该院出台《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实施细则》,细化相关要求,明确裁判文书上网遵循的原则、范围、时限、发布平台、注意事项等。《细则》要求,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违法犯罪,调解结案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外,均应及时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和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进行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本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只要符合上网条件的,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必须上网公布。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除由于网络传输原因导致与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不一致的以外,不得修改或者撤换。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裁判文书上网监督考评机制。该院规定,由审管办负责组织、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台账,定期进行通报,并负责对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独任法官、合议庭对拟定上网的裁判文书,将网络公布版在二日内提交专委审查;若裁判文书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在审执管理系统中上传专委审批决定。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部门、审判人员年度考核,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注重信息反馈,建立裁判文书上网责任追究机制。该院规定,承办法官、合议庭对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对裁判文书网络公布版应当认真审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引用法律条款无误,文字表述、数字和标点符号等无错漏。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上网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治处通过网络沟通平台,收集、汇总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评论,掌握社会舆情动向,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违反《细则》要求,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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