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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两次手术后引发其他病症起诉获赔4万
发布时间:2014-01-29 09:49:12
本网讯(姚铁山 李琼) 1月28日,春节将至,因做手术产生医患纠纷的王师傅拿到了赔偿款,激动万分,拉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法官的手说:“这个年,我终于可以过的安心了。”近日,金台区法院积极化解涉民生案件,及时调解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师傅为一名退休职工,2013年4月他因腰椎键盘突出于入住宝鸡市某医院治疗,在主治大夫建议下做了手术,然而手术并没有预想的成功,术后王师傅依旧卧床不起,需要24小时全天护理。医院再次进行了第二次手术,但又造成伤口感染并引发其他病症,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 出院后,王师傅生活仍然无法自理,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在多次与院方协商无果后,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4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协商处理,但是医院方态度强硬,认为手术失败是正常的医疗后果,医院并不存在失职的行为,而且王师傅对赔偿金额的计算不合理,所以坚决不同意赔偿王师傅的损失。王师傅迫于无奈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该事故院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本案鉴定期间,恰逢年关将至,为了能让原告尽快得到赔偿,弥补伤痛,安心过年,承办法官再次与院方沟通协商,组织双方再次调解,详细释法明理,客观分析利害关系。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相互让步,院方愿意赔偿王师傅的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并在年前向王师傅一次付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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