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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县法院为农民工追回122万元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4-01-29 11:37:26


    本网讯(陈金华)  “感谢虞城县人民法院、感谢民一庭的法官,要不是你们迅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122万元的工资款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手。这个年全家老小有指望了。”1月27日下午,河南省虞城县城郊乡赵庄村农民王一民握住虞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田仲秋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12年10月,王一民带领60多位农民工分别为袁某某投资的两处工程施工。2013年6月29日经袁某某验收工程完工,袁某某为王一民出具了一张“今欠工资款200万元,保证45天支付100万元”的欠条。后在王一民及其农民工的多次催要下,袁某某于2013年8月15日支付了部分工资款。下欠112万元工资款及10万元工程施工押金以各种理由没有支付。

    眼看马年春节将至,无奈之下王一民怀着对60多位农民工的内疚之情于1月9日向虞城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

    案件受理后,民一庭的法官们依据王一民的申请,迅速查封了被告袁某某涉案的8套商品房,并将袁某某的情况分别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向袁某某及其开发的工程施加压力,终于将“躲猫猫”的袁某某逼了出来。法官在办理案件中还邀请县政协常委王卫东全程监督案件进展。1月27日上午,袁某某终于从4家银行向王一民的个人账户上汇入了122万元的工资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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