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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双清法院刚柔并济巧妙执结一起涉民生案
发布时间:2014-01-28 12:01:42


    本网讯(贺力平 陈敏)  1月28日上午刚上班,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彭志军就接到申请执行人蒋某的感谢电话:“公司已经把工资给我了,谢谢你们,我给辛苦的法官们拜个早年,祝你们新年快乐!”

  原来,蒋某是邵阳县的农民,2013年年初来到邵阳市一家环卫保洁公司做垃圾清理工作。因公司一直不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按原承诺支付工资,收入微薄的蒋某与公司发生了纠纷,于是请求邵阳市双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仲裁。仲裁委裁决环卫保洁公司需支持蒋某工资等3万余元,蒋某以为马上就能拿到钱,却不料该环卫保洁公司就是不按仲裁裁决书支付工资。

   无望的蒋某只好来到双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没有诉讼经历的的他心情很是忐忑。意外的是双清法院的法官不但热情地接待了他,而且告诉他一定会帮他把辛苦钱拿回来。

  双清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局和承办法官非常重视。执行局的法官们就对案件的进行分析,发现该案的被执行人邵阳环卫保洁公司是一个新开的子公司,总公司是长沙某环卫保洁公司,且总公司于2009年在长沙芙蓉法院还有一个案子未执行到位。因长沙总公司和邵阳分公司都还在大量招聘工人,说明业务还不错。于是法官在一边给公司发执行通知书,一边查询可供执行的财产。

  联系到长沙总公司的负责人后,执行法官给他说明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法院高度重视,望其自动履行。并且告诉他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包括给予公司罚款、给予负责人拘留等强制措施,并特别告之他,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将把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向社会公布公司的失信行为。

  向被执行人表明法院态度后,又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给他说明临近春节,农民工赚钱不容易,希望公司多多考虑这些农民工的难处。

  经过执行法官的种种努力,被执行人长沙总公司终于按仲裁裁决书支付了蒋某的工资,蒋某因此也可以过一个宽心愉快的新年了。这不,马上就春节了,他还给双清法院的法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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