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涧西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将5万赔偿春节前到位
发布时间:2014-01-28 09:27:56


    本网讯(胡鹏)  “真是太感谢你们啦!这案子结了,我们能安心过年了。”接到5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魏某某年近70的老母亲紧握着河南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执行干警杨卫、王俊轶的手,激动地说。

    2004年5月22日晚,张某、邓某某从涧西区一网吧内将魏某某拉出欲强行带上出租车,遭到魏某某反抗,邓某某对其进行殴打,张某持刀将魏某某捅成重度轻伤。法院判令张某、邓某某共同赔偿魏某某各项费用5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魏某某之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入狱服刑没有履行能力,连带责任人邓某某也因家境困难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案件执行无果。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邓某某一次性赔偿魏某某九千元整。

    后被执行人张某出狱,始终推诿赔偿责任,并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不断增大案件执行难度。执行干警只好一边积极安抚魏某某母亲,一边马不停蹄的寻找被执行人张某的去向和财产线索,以期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月26日上午,两位执行干警在查询张某银行账户时发现,张某账户有转账汇款,账户开户行在河南焦作。此时正值中午十一点多,两人顾不上吃饭,立马驱车前往焦作。下午两点,两位执行干警到达了张某的开户行,经查,账户存款尚未转移,两人立即将五万余元依法予以扣划。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