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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官司法为民到边远山区为老人送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4-01-27 11:43:46
五保老人亲属代为清点赔偿款 本网讯(杨强) 1月22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到八步区信都镇北津村,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五保老人钟应弟送来交通事故的赔偿款11099.10元,温暖了老人的心,得到了老人的致谢及当地群众的好评。 老人钟应弟84岁,膝下无儿,女儿外嫁他村,因年老多病,长期无人照顾,生活清苦,现居住在社会各界资助建起的简易瓦房里。 2013年8月12日23时许,老人钟应弟在省道301线39公里处步行,遭蒋宗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刮碰后跌倒受伤,被送入信都卫生院治疗,后因伤势严重转入贺州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肺中下叶及左肺下叶挫伤;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腰1椎体慢性压缩性改变;右锁骨外段骨折;放射冠区腔隙灶;左顶部皮肤挫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钟应弟因伤住院医治38天,共用医疗费15683.10元,但肇事者蒋宗某仅赔付钟应弟8620.40元,其余损失未予赔付。钟应弟的生活因此次交通事故变得更为艰辛。 钟应弟与蒋宗某协商未果提起了诉讼。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钟应弟依判决可获取赔偿款11099.10元。但钟应弟年事己高,体弱多病,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行动更为不便,加上居住在边远山区,路途遥远,未能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眼看年关将至,八步区法院的法官考虑老人钟应弟的实际困难,决定简化领款手续,及时把赔偿款11099.10元送到钟应弟老人的家中。让老人免受来回奔波之苦,拿到赔偿款后能过个好年。 本案标的虽然不大,但对一位五保老人来说数额也不算小。最重要的是,在法官的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急群众之所急,人性化司法,深受群众的认可,密切了干群关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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