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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匝道口不减速反超车出事故负全责赔偿
发布时间:2014-01-26 09:13:04


    本网讯(赵令崧)  男子驾驶一小轿车进入匝道口不减速反超车,刮翻同向行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车上七岁小女孩受伤和父亲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4年1月24日,该起事故经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解,肇事男子与父女俩最终达成如下协议:1、由肇事男子支付小女孩的全部医疗费(已自行到医院交付完毕,不再列出具体数额);2、由肇事男子赔偿小女孩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及父亲的摩托车修理费共计6000元给父女俩;3、肇事男子自愿购买一盒祛疤液给小女孩恢复疤口。

    2013年2月28日晚,莫成荣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丹县城丹东路延长线由西往东行驶,19时30分行至出城二级路匝道口路段,莫成荣驾车超越前方同向由黄明亮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车上搭载黄明亮的妻子和女儿)后右转欲驶往右侧匝道时,小轿车右后部与摩托车左前角发生碰刮,致使摩托车发生侧翻,造成女儿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经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后认定,莫成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明亮的女儿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莫成荣主动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因就是否应支付后续治疗费双方一直协商未果,故到南丹县人民法院请求调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上述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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