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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钱”猜疑家暴相夹击 夫妻嫌隙终分手
发布时间:2014-01-24 10:45:42


    本网讯(陈毅清 王君辉)  2011年11月相识后恋爱,不到一个月即登记“闪婚”,婚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缺少沟通和交流,嫌隙不断加深,夫妻感情难以维持。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原告罗四苟诉称,婚前被告李亚芳向其借现金15万元,并且索要了两枚价值24,000的钻戒后才同意与原告领取结婚证。2012年3月,被告突然叫来20余名闲散人员对原告进行恐吓、威胁,将原告婚前所有的价值60万元的小轿车抢走。此后,被告不回家,亦不与原告共同生活,未尽作为一个妻子应有的责任。以上行为充分证明被告对原告并无真感情,被告的真正目的是以婚姻骗取钱财。

    被告李亚芳辩称,婚后她竭力做好一个妻子的应有职责,但原告经常与其他女人关系暧昧,且无故殴打被告,甚至要挟被告给付15万元,并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被告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才将原告的车子开走进行保管。原告起诉被告的真实目的是想把被告赶出家门。

    原、被告为支持各自的陈述均出具了相关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原、被告恋爱后仓促结婚,婚姻基础差;出现矛盾时双方均不能正确处理,致使本就不牢固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后,法院综合全部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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