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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追记因公牺牲法官方俊裔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4-01-16 16:03:07
本网讯(吕志豪 龚传磊)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为固始县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老法官方俊裔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方俊裔,男,汉族,195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固始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牺牲前任段集人民法庭审判员。2013年8月23日,方俊裔同志调解案件返回途中遇山洪爆发不幸遇难,经固始县人民政府确认为因公牺牲。 方俊裔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因为业务出色而6次受到嘉奖,转业到地方后,他积极转化角色,迅速成为法院工作的骨干。28年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他把马锡五审判理念与山区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扑下身子做老百姓的知心人,工作中他善于营造和谐氛围,锤炼调解艺术,通过简单实用的拉家常、打比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等方法,调处了大量的山林纠纷,深受辖区基层组织的拥护和老百姓的爱戴。方俊裔同志一直心系基层平安建设和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曾在1991年的抗洪抢险中荣立个人三等功。他面对清贫不失志,面对权力不忘形,面对诱惑不动心,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方俊裔同志已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手续也在办理过程中,本该颐养天年的他,深深地爱着他为之付出一生的光荣职业,面对繁重的案件任务,他毅然决然地一次又一次走入大山深处,以忘我的工作精神认真审理和调解着每一起案件。8月23日,方俊裔同志为了当地一个外来企业和受伤工人之间的纠纷,再一次走入企业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工作持续了一整天,在冒雨返回途中,车辆突遇山洪,翻入河中,方俊裔同志不幸殉职。他用忠诚和生命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壮丽篇章,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党的事业,奉献给了基层人民群众,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法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方俊裔同志的事迹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他是全省法官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根据方俊裔同志的事迹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省法院党组决定,为方俊裔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省法院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学习方俊裔同志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的崇高品质,不怕牺牲、淡泊名利的工作精神,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公正司法、清廉自律的优良作风,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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