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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婴大出血后手术死亡 丈夫起诉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4-01-13 14:28:34


    本网讯(陈忠强 刘晓彬)  元月7日,在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宜州市某医院将20000元补偿费支付给死亡产妇的丈夫阿壮,某医院同意免收住院治疗费等10295.09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2012年4月3日16时许,阿壮的妻子到宜州市某医院待产,第二天晚上8时顺利分娩一女婴,因产后大出血,其妻子处于昏迷状态。经丈夫阿壮同意,医院对其妻子进行子宫全切术。虽经医院的全力抢救,其妻子于4月5日13时不幸死亡。

    悲痛难抑的阿壮想不通,身体状况良好健全的妻子在医院顺产后还会死亡,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过错,为了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阿壮于2012年5月15日向宜州市法院起诉,请求某医院赔偿自己的 各项损失57万余元。

    法院征求双方的意见,同意选定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对这起医疗损害责任进行司法鉴定。2013年 4月2日,该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某医院在治疗产妇的过程中符合诊疗规范及原则,无医疗过错;与产妇死亡的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院的责任大小比例为0%。双方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

    主办法官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达成了上述的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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