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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点不小”作出司法为民大文章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巡回审判点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掠影
作者:鄢有生   发布时间:2014-01-09 10:23:07


法院审判调解工作

    “这冷的天,法院来我家门口审案,还这么快为我们解决了纠纷,真是太谢谢您们了!”

    2014年1月8日,今冬一股强冷空气席扫豫南大地,家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的农民兄弟张乃友这天并不感到寒冷!上午,在镇司法所人民司法调解室里,他手里拿着一叠刚刚收到的赔偿调解款不停地赞叹道。

    调解室里有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甘岸人民法庭的法官、当地人民陪审员、人民司法调解员、乡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这是平桥法院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在此开庭审理案件。

  原被告仅因粪坑地使用发生人身损害,双方同为乡里乡亲,被告将原告打伤。事发后,原告气愤不平,遂多次到当地派出所、乡镇要求解决赔偿等问题,还说如解决问题不满意,决意要上访。事后,纠纷经多方调解协商未果,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解决。平桥法院受理此案时,针对该案当事人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均是乡亲近邻,仅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引发纠纷,且都因“斗气”而为,为将案件化解消化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当即认为此案应方便快捷地依法审理、妥善解决,以提高办案效果。

  为此,该院利用在乡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法庭,把法庭设在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室里,从而方便当事人诉讼,且在立案后的第三天即开庭调解和审理。同时,他们还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乡镇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等参与调解和旁听案件审理。案件办理中,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极易引发上访的案件以调解方式案结,受到当事人、乡镇机关及当地农民群众的赞誉。

    此案仅仅是平桥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所办案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平桥法院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设立巡回审判点做为落实司法为民、转变司法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巡回审判点人员不多、设备简单,看起来虽小,但通过巡回审理案件,把法庭设在人民群众家门口,开在基层,拉近了群众和法院的距离,作出了“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一些偏远乡镇的许多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通过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等方式迅速而及时地办结,确保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2013年底,该院设立巡回审判点16个。仅2013年,巡回审判点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纠纷近200件,方便当事人近2000余人,旁听群众达1万余人,有效地化解了最基层社会矛盾和纠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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