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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高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06 15:17:32


大会现场

    本网讯(苏昊)  1月3日,新疆自治区高院召开全院大会,对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自治区高院院长乃依木•亚森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吕长虹对开展好此次教育活动作出了安排。

    此次廉洁司法教育活动集中于1至3月在全区法院进行。会议要求,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要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廉洁司法”主题,突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条主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主动学,组织干警集中上党课,辅导学习《党章》。各级法院党组书记是廉洁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增强针对性,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求,扎实开展教育活动。

    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对于开展好廉洁司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公正司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深化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四是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有腐必查、有贪必肃的要求,不断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五是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

    据悉,两节前夕,自治区高级法院已向全疆各级法院下发“七禁”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严防公款送礼、宴请等不正之风,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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