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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多举措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01-06 09:42:29


    本网讯(张小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贯穿一条主线——群众路线,围绕一个核心——定纷止争、维护稳定,多措并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注重从做好群众工作入手,化解纠纷“关口前移”。首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把矛盾纠纷尽量提前化解,减少群众诉累。其次加强诉调对接,通过“一村一法官”制度,密切联系辖区基层社区和村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定期排查化解矛盾,指导和帮助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注重司法公开,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首先以制度促公正,该院依托信息技术建立了一整套先进的审判管理制度。通过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结案均衡度等指标的调控,保障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转。在此基础上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该院以裁判文书上网、官方微博、手机报的形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接触,接受群众监督,以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据2013年底统计,全年共发布微博23075条,有效增进了群众对司法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三是注重保障普通群众的司法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法院开放日活动,广泛宣传,邀请村、社区群众到法院参观。大幅提高人民陪审员中普通群众的比例,2013年底共增补人民陪审员128名,其中,工人、农民、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共86人,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67%。群众陪审员既是监督员,同时也是宣传员,起到了宣传法制、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良好效应。

    四是注重运用与群众“换位思考法”多渠道消除信访隐患。首先对于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运用“换位思考法”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析理进行疏导,深入群众了解案件起因背景,借助村基层组织或当地有声望人士参与调解,促进案结事了。其次,对于调解不成及不适宜调解的案件,注重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同类案件的既有判例,努力消除其疑虑,使败诉当事人“口服心服”。最后,对困难当事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亲民。

    2013年1-12月,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57%,发回重审、改判率仅为1%;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历年来持续走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呈现良性运行态势。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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